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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八章 意外失望林县令(3 / 5)

,五户或者十户为一保,其中富裕的上等户来做保人,为借款的百姓担任担保人。朝廷的本意很明确,互帮互助,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还有担保人在,不至于放出去的钱粮收不回来。

这个条文,从一开始设定的就很不合理。可是王安石却浑然不觉,直接无视掉了人性,直接无视掉了上等户的不满与反对。

夏收之后,便是收回债务的时候。

在杭州地面上,因为灾荒的缘故,很多百姓还不起青苗钱的本息。有的是因为归还之后所剩无几,所以有意的拖延或者少华。当然了,也有那么一部分,是故意的恶意拖延。

寻常借款的百姓十分散乱,想要从这些人追回本息,费时费力,还吃力不讨好。地方官哪里肯费这个力气,加之上面又催的比较紧,为了方便起见,全都将目标对准了那些做担保的上等户。

可是这个做法对于这些上等户而言,完全是无妄之灾。他们没有借用一分钱,一粒米,这个是却要平白无故付出这么多,心里肯定是老大不愿意。

地方官哪里肯与他们多讲道理,因为有担保的存在,完全是可以强行收回钱粮的。这些无辜的上等户只能活该倒霉,因此付出了大量的钱粮。官府还很客气地留下一句话,让他们去找那些欠款的百姓去收账。

官府出面可以不讲理,可以采用强制手段,可是寻常百姓之间呢?让这些上等户去收账,兴许可以收回来一些,可是大部分时候都成为了烂帐。有的人不愿意归还,还有一些是当真归还不起。

上等户们注定了也要平白无故地遭受损失,在他们眼中,青苗法完全就是对他们的抢掠,让他们深恶痛绝。

所以从一开始,老百姓们便对青苗法起了恶意,很是反感。可是反感又有什么用呢?他们的意见直接消弭在了阵阵风中!

杭州知州赵抃的神情很凝重,在此之前他便不是很看好青苗法,在汴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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