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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立威(2 / 4)

“这是本院以在知淳安、兴国时所制订的条约为蓝本,结合江南情况,稍微润色加工,制订的《督抚条约》三十五条。现在颁行给诸位大人,你们回去后,也要颁行给各州县,务必命府州县所有官吏,皆照此执行、不得违反,否则休怪本院严惩不贷!”

说完,他啪的一声,重重拍了下惊堂木。

吓得一众四品高官齐齐一哆嗦,赶紧打开手中《督抚条约》拜读。

简单说来,这《督抚条约》是海瑞给自己和下属官吏制订的法规制度。

总结起来,大概有五个方面。

一是禁止下属在接待自己时讲排场、摆阔气。譬如规定自己到地方时,官吏不得出郭迎送;本院到处不用鼓乐,不许铺毡结彩等等。

二是反对侈靡。如规定自己到州县,只在原有公所居住,不许再行改建;公所中若所有陈设,也只用原物,不得新制;自己到地方吃饭,物价高的地方,每餐不得超过银三钱;物价低的地方,每餐不超过两钱。

三是禁止贪污及化公为私。规定‘不是为公为民、决不支用公物’,不得用公物请客送礼充人情。办私事要用自己的俸金,如果公私不分,混行支用,便以贪赃论。

四是禁止行贿受贿,规定不许给长官送礼,同时也要严防胥吏收受贿赂。如果官员行贿,要加重处罚。

五是严惩渎职。对所有例行和交办的差事,都要按时完成,否则都要受到惩罚。比如各府县负责开饷的官军领不到两项,府县官也不能支取,或者把府县的俸禄,扣发给官军。

~~

看完这份《督抚条约》,蔡国熙和他的小伙伴们全都惊呆了。

这,这,这还让人活吗?

不能受贿、不能贪污、不能吃吃喝喝,不能讲排场,还不能磨洋工……这官当着还有什么意思?

可海瑞要求他们做到的,同样也要求自己做到,而且对自己的要求更狠更没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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