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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事件的演变(11-15)(5 / 25)

精神有点异常的女孩做出的疯狂恶作剧,他应该也能谅解吧。

这个案子就算解决了。问题是,离开警署的时候,刑事课长反复强调的那个“五日期限”,在这五日之内,若无法发现新的事证,江理子是凶手的说法就要确立了。

回到家的警部补像往常一样,做完“秋宫式健康入浴法”后爬到床上,然而,头脑太过清醒,怎么都睡不着。明天即将展开的侦查顺序,一一浮现在他的脑海。

头一个问题是,田代江理子是在何时造访段内的?如果她真的依照本堂美纪代所言,准十点来到段内的房间,那么江理子涉案的嫌疑将变得十分薄弱。短短四、五分钟之内,要把对方杀害(而且对方还是全裸的)、擦掉所有的指纹、并从现场逃走,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在此前提下,江理子就不会是凶手了。

可是,这个推理尚有一个疑点。那就是,包裹手表的天金堂包装纸上有段内的指纹。江理子是在段内生前将手表交给他的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江理子是凶手的说法又再度浮上台面。

夹在这两相对立的说法中间的,是凶手另有其人说。侦查会议上,秋宫警部补是这么主张的。

(我的想法到底哪里出错了?)

既然睡不着,干脆把刚刚刑警之间的辩论在脑海里重演一遍。警部补的主张其最大破绽是掉落在厕所的送货签收单。假设发现段内尸体的江理子慌张地夺门而出,她就不可能还有那个心情去上厕所。

问题来了,那张签收单是谁掉的呢?如果不是江理子的话,应该也是白河澄人身边的某人才对。

会议就是从这里开始失序的。刑警们窃窃私语,擅自和坐在附近的人拌起嘴来。

“凶手是米乐!”近藤刑警突如其来的一吼,更是火上添油。

他是这么说的:“现在被拘留在署里的米乐,确实已经精神异常。不过,直到昨天为止,她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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