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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左良玉的打算(3 / 5)

“目前局势,诸位都很清楚。全楚的安危、三军的吉凶,都担在我身上。本辕少读诗书,由伍卒升至大帅,且受平贼将军之封。时至今日,心力交瘁。你们之中,有何妙计,请赶快说出,让本辕斟酌决定。”

将领和文官们互相观望,没有人站出来说话。等了好一会儿,才有副总兵李国英一人出列,说道:“卑职有陋见,不敢贸然说出。”

“有什么善策,只管说出。”

“大帅,近来闯贼伪称仁义之名。李来亨督军甚严,有所谓立斩军令六条,约束极为严格。襄楚之民,受其招引蛊惑,又恐惧我兵杀戮过甚,往往为贼通风报信、运粮抬铳。我兵行于襄楚,如在敌国,贼兵反得安逸。若形势长久如此,则我兵将疲惫于楚民,闯贼反得楚民之利。”

李国英所陈说的“立斩军令六条”,是随营学堂一期生毕业以后,李来亨同他们反复商讨后,结合闯军的具体情况,制订的一套军法。

其一,令军兵男妇不得入乡造取粮食,毁坏民房,掳掠财物及搜操药材铺户并州府县司衙门。

其二,令不许乱捉卖茶水、卖粥饭外小为挑夫,及隐瞒吞骗军中兄弟行李。

其三,令不许途中铺户堆火困睡,耽阻行起,务要前后联络,不得脱队。

其四,令不许焚烧民房及出恭在路及民房。

其五,令不得妄杀老弱无力挑夫。

其六,令各遵主将有司号令分发,不得任性自便,推前越后。

这六条军令涉及军纪的方方面面,甚至管到了士兵的卫生问题。闯军纪律虽然一贯在“流寇”之中,称为最上,但毕竟缺乏明文约束,李来亨逐步制订新的军规法令,对于进一步强化湖广闯军的行军作战纪律,自然起到不小作用。

可是左良玉听到这里,脸色已经完全阴沉了下来。李国英话里话外,岂非在讥讽左镇军纪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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