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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3章 准备再战(2 / 4)

在,不进行公开。

条约规定,清方向荷兰采购燧发枪两千杆,铜炮三十门,同时给予荷兰东印度公司白银十万两,用于招募工匠,清方开放大沽口,作为贸易口岸。

荷兰东印度公司则有义务,协助清国,打造燧发火枪和野战铜炮,同时向满清出售水师战船。

船只由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大员和巴达维亚建造,然后充做商船,随船队前往大沽,最后交付清国,船只价格根据实际建造吨位而定。

条约签订后,荷兰人将携带的货物,数百杆燧发枪,十门青铜炮,交付满清,遂即杨帆离开大沽,返回台湾岛。

1650年,顺治七年,北京,紫荆城,议政王大臣会议。

满清入关之初,一面吸收汉族制度统治天下,一面又保留了许多原始部落的特性。

议政王大臣会议就是满清前期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由满族宗王、八旗、贝勒等上层贵族参与处理国政的制度。

多尔衮能做摄政王,便是因为掌握了议政王大臣会议,其中遍布他的党羽和依附他的人。

不过近两年来,多尔衮看似依旧如日中天,但实际上却是暗流涌动,特别是多铎死后,多尔衮实力大损,引起了被长期压制的两蓝旗贵族,以及一部分两黄旗贵族的反弹。

这时大堂内,满清诸多王公汇集,正小声议论着一些密闻,还有眼下时局,不过谈论最多的却是前不久,满清朝廷推行的一道针对宗室和旗丁的法令。

满清入关之初,税制和俸禄都比较混乱,使得满清缴获颇丰,但是国库依然没有多少余财。

眼看着南面的明朝越来越硬,越来越不好打,无法再依靠劫掠来维持国家运转,多尔衮便着手进行大规模的改革。

年初时,为了编练军队,补充八旗,制造器械,多尔衮下令,规定满清宗室园田数目:亲王八所,郡王五所,贝勒四所,贝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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