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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仕优而学(6 / 36)

检机案卷,便可洁问:“钟家老大,左乳下中枪,直透后心;这致命之伤是怎么来的?”

孙大无法抵赖,依然这样回答:“是我一时失手。”

“听你的供词,好像在跟人比武似的,左一个‘失手’,右一个‘失手’!我且问你钟家老大那时手中拿着什么东西?”

“拿着一只鸭。”

“照此说来是赤手空拳,并无武器?”

孙大无法狡辩,只好答应一声:“我不曾细看。”

“不曾细看,便是毫无防备;你一个毫无防备的人,把个赤手空拳的老百姓杀掉了,还说是‘失手’?”一说到这里,汤斌不提此事;问到第二条人命,“钟家老二是谁杀掉的?”

“也是我一时失手。”

“喔,又是你!你的‘失手’何其之多?”

这句带着讥讽意味的话,鸦雀无声的老百姓听得明明白白,都高兴地笑了。

“钟家老二尸身只有刀伤,莫非你是一手持枪,一手持刀,带着两样武器?”

这一问把孙大问住了,低着头好久不响。

“是陈报国是不是?说!”汤斌第一次动用了惊堂木。

“是。”

汤斌点点头,大声宣示:“案情已明,原告饬回,孙大收押,不准任何人接见,亦不得食用外送食物。听候本道提取陈报国到案,再行定罪。”

这一宣布,等于是说要抓陈报国一起来抵命。堂下无不抚掌称快,交颂青天。但汤斌的处置却很慎重,第二天就离了南安,去见巡抚苏宏祖,提出两项要求,希望得到支持。

“凶手有枪,死者空手,力不相敌,不能谓之争执斗殴。”汤斌的第一要求是:“凶手应依‘故杀’律定罪。”

第二个要求是行文平南王府,要求将另一凶手陈报国交出来,归案讯办——当然,汛办也是故杀,要孙大和陈报国双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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