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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三章(1 / 25)

大正月里又一件为人引作谈助的“怪事”是,军机忌满六人的传说,“不可不信”。有人指出:从同治以来,军机两满两汉,加上恭王,一直是五个人。光绪二年三月,景廉入值,不久就出事:文祥病殁。光绪五年年底,李鸿藻丁忧服满,即将复起,预定仍旧入值军机,等于又是六个人,而除夕那天,沈桂芬突然下世。以后左宗棠进军机,幸亏不久就外放到两江,得以无事。年前王文韶罢官,翁同和、潘祖荫翩入枢廷,当时便有人担心要出事。果不其然,潘祖荫迎养在京的老父潘曾绶,好端端地忽然一病不起,潘祖荫只当了三十多天的军机大臣。

这一下,刑部尚书的底缺,亦得开掉。汉侍郎之中,没有资望恩眷都可以升为尚书的人,而慈禧太后很想用彭玉麟作兵部尚书,因而将张之万调到刑部,新补兵部尚书彭玉麟未到任前,派户部尚书阎敬铭兼署。

潘祖荫闭门“读礼”,自然也要思过。回想任内两件大案,一件云南报销案,倒是每一步都站得住,另一件王树汶的冤狱,就不同了。从头想起,先办得不错,中途走了歧路,几乎铸成大错。

这一案的变化,起于涂宗瀛的调任湖南巡抚,河南巡抚由河东河道总督李鹤年继任。任恺跟李鹤年的关系很深,便抓住机会,想靠巡抚的支援,维持原案。李鹤年本来倒也没有什么成见,只因河南的京官,为这一案不平,议论不免过分,指责他偏袒任恺,反激出李鹤年的意气,真的偏袒任恺了。

但是王树汶不是胡体安,已是通国皆知之事,这一案要想维持原谳,很不容易。因此、任恺为了卸责,又造作一番理由,说王树汶虽非胡体安,但接赃把风,亦是从犯。依大清律:强盗不分首从,都是立斩的罪名,所以原来审问的官吏,都没有过失。

一件冒名顶替、诬良为盗的大案,移花接木,避重就轻,变成只问王树汶该不该判死罪?正犯何在,何以误王为胡?都摆在一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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