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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9章 急不可耐(1 / 4)

谭振华说的“袭城战”,是两伊战争进行到了最激烈的下半场的产物,也是继“袭船战”之后,双方将战争底线进一步下探的结果。

首先发起这种战术的,依然还是伊克拉人。

由于伊拉克所拥有的以米格21、米格23、苏20为主要装备的苏系战机在与伊波斯装备的f14、f5、f4的作战中接连失利,逐渐丢失了战场制空权,而且伊波斯构筑的以米制“霍克”地空导弹为核心的防空网也让伊克拉空军吃足了苦头,他们不得不将视线转向了另一种非对称的作战方式以弥补其空中打击力量的不足。

于是,大名鼎鼎的“飞毛腿”登场了。

这型导弹是苏俄在冷战时期研制的一款液体燃料战术弹道导弹,型号ss-1,“飞毛腿”则是北约给这种导弹取的代号。

这玩意采用了偏二甲肼为推进剂、红烟硝酸为氧化剂,可以攻击50—300公里范围内的目标,原本设计是用来搭载战术核弹头的,不过,既然是卖给伊克拉,那核弹头自然是不能给的,苏俄将其换成了一枚860公斤的常规高爆炸药弹头。

沙大木总统很喜欢这种武器,所以一次性就从苏俄购买了36辆9p117导弹发射车和大量的“飞毛腿”导弹,组建了第224导弹旅。

正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当总统先生发现本方在空战中明显不敌波斯人后,他觉得,使用这些“飞毛腿”的时机到了。在他的命令下,1985年2月,伊克拉一口气向伊波斯境内的各大主要城市发射了数十枚“飞毛腿”,拉开了大规模“袭城战”的序幕。

有同学就要问了,为啥要这么干?“飞毛腿”好歹也是导弹,一发也要好几百万美元,拿来攻击手无寸铁的平民和民用建筑,那不是太浪费了么?直接用这种武器攻击敌方重要战略节点,摧毁敌方阵地或者重要军事单位不好么?

想法当然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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