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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态度(求订阅!)(2 / 6)

要签个经纪人什么的?

按说是应该需要的。

但偏偏吴冰自己一步迈进来,到现在明显还懵懂着呢,而彭向明又一副听之任之的模样,也完全没提她的经纪约的事情——孔泉隐约感觉到,角儿是不是觉得自己手里捏着的经纪约太多了?不想把身边朋友们的经纪约都给自己?

思来想去,他觉得还不如干脆敞开来谈一谈比较好。

然后还有工作室的运营问题。

工作室目前的财务还算比较简单,账目很少,收支也都很清晰,当初委托给财务公司托管,暂时还没问题。但有些事情,却必须要提上议事日程了。

比如法律问题。

《追梦人》忽然就红了,那可想而知,接下来乱七八糟的破事儿,肯定会接踵而来——什么侵权啦,什么抄袭啦,什么商业性质的演出进行翻唱不给钱啦,什么大型商场没有购买使用权就循环播放啦!

要知道,别管是天天音乐,还是什么别的在线音乐销售和播放软件,他们的在线销售协议,都是针对个人、针对自然人的。

它们可没有权利针对企业法人的采购,进行销售。

所以这种官司,有一例说一例,只要抓到证据,一告就赢!

那也得有人替你去告吧?

总之,人红是非多,歌红也是非多,官司有的打。

而且你不光得盯着那些从你身上蹭利益不给钱的,还得留神提防那些随时准备告你的——万一某个想钱想疯了的家伙,忽然翻出号称是几年前的一份手稿,说自己当初就写出了一首歌,旋律和歌词都跟《追梦人》完全一致,所以证明彭向明是抄袭盗用,你怎么办?

别笑,这种事情真的发生过!

哪怕你证据充足,官司能稳稳的赢,可你至少也得分出精力去跟人家打这个官司吧?一审二审终审,要是没有律师事务所给你顶着,你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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