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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零三 郭某人最懂得什么叫舍得(3 / 5)

的任免权。

一直到县令县长还有底下的乡长村长,现在都是中央派专人去任命,登记造册,没有例外。

官员的任免权被郭鹏死死抓住,没有下放给任何一任地方官员,地方官员对一些重要职位上的辅佐官员是没有职权任免的权力的。

这一权力属于中央,属于吏部。

乃至于原先可以自行辟召的州、郡、县三级行政主官身边的重要辅佐吏员都是中央指定。

中央在任命官员的时候会配备一个完善的行政团队给主官,之后的调遣和任免,都是吏部做出决定,主官无权干涉。

当然主官可以向吏部提出意见。

郡太守和县令身边的辅佐吏员在东汉时代也是有规矩的。

有一部分是东汉朝廷任命,剩下一部分是太守县令自行辟召,为了方便拉拢本地豪强士族,方便对地方的统治。

中央任命的是极少一部分,官员自己辟召的是一大部分,象征着皇权的妥协和萎缩。

以东汉那衰弱的皇权,也只能在京畿三辅这样的要害之处和边地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彰显皇权,其他地方都是人家豪强的。

当然,交通不便利也是实际情况,是客观事实。

偏远地方往来一次洛阳就要好几个月,中央要是深度干预,做什么事情都要往返汇报的话,地方行政也就废了。

进入郭魏时代,情况发生了改变。

郭鹏没有对这些地方职务的具体权力做出什么改变,而是对组织结构进行了优化。

郡太守和县令身边的重要职位都是中央任命,只有少部分无关紧要的打杂小吏可以自行辟召。

这是郭鹏创业以来的规矩,建立魏国以后被强制复刻,取代了东汉的地方郡县自行辟召。

当时有官员提出反对意见。

他们认为这样一来中央压力太大,村乡之长就不说了,居然连一个县中佐官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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