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豌豆文学>都市言情>变成血族是什么体验> 第一百六十一章 向坤的字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一百六十一章 向坤的字(2 / 5)

前春节回来的时候还拿出来随便写过几个字。

找出一大卷用来练习的毛边纸和狼毫、墨水,扔到书桌上铺开,向坤却没有立刻关上柜子,而是翻出了一沓塞在柜子最下面的宣纸。

那些宣纸全都写了字,明显是向坤很久以前写的。

他是小学二年级的暑假开始练毛笔字的,但没有上什么书法班。当时因为父亲在铜石镇工作的原因,他们全家都住在镇上。

他们住的平房宿舍隔壁,有个七十几岁、喜欢书法的老大爷,没事就会在自己屋里写毛笔字。

而那段时间向坤刚搬到镇上,人生地不熟,所以也是有些无聊,刚好看了部电视剧,里面有个年轻侠客书法写得很好、很帅,于是也萌生了学书法的想法,那大爷又特别像世外高人,就跟着学了起来。

但老大爷没教他什么复杂的技法,就是教他写一个永字,然后写了整整一个暑假。

向坤后来也是挺佩服自己的,居然反复写一个字这么无聊的事情也能坚持下来。

暑假后,老大爷被家人接到北方去了,说是过几个月回来,再继续教他其他的东西,让他这几个月把“永”字写好。

于是向坤闲的时候就拿毛笔出来写几个永字,写得非常慢,跟在刻字似的。

但没想到的是,他和老大爷那一别,就成了永别。老大爷病逝在了北方,而向坤直到两年后才知道这个事情。

从此后,并没有系统学过书法,没有临过什么字贴的向坤,就经常拿纸笔出来,单单就写一个“永”字。

到了中学后,他自然而然地开始写其他的字,想写什么写什么,一手毛笔楷书居然也都写得还凑活。

而且很神奇的是,他毛笔字写的还行,但用圆珠笔、铅笔、中性笔写字,却就比较丑了,怎么也练不过来。

很可能是因为他写毛笔字习惯写得很慢很慢,而正常用硬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