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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江南田亩状况(2 / 4)

,除非你家有人当官,还是不小的官,才能有资格兼并土地。

否则很多人几十年经营之下,也不过将家产扩充在几十亩或者几百亩土地,至于更高就不大可能了。

整个江南所有权的结构,大抵就是这样的。

大片自耕农,再加上一些中小地主,和极个别士绅地主。

总体上来说,朱祁镇很多政策也让土地集中兼并的趋势有所放缓,那就是迁移百姓,往东北,夷州等地。

看上去,江南土地结构还算得上基本健康,但是真正与洪武年间相比,却差了不知道多少。

因为洪武年间,几乎都是自耕农。而今大地主都是政治有关联的,而中小地主的却在迅速发展起来。

随着中小地主发展过程之中,有一个不在大明律之中的制度,只是在民间约定成俗的制度,也映入朱见濬的眼帘。

那就是永佃制度。

这一个制度,更是让土地情况更加难以确定,增加了朱见濬不知道多少工作量。

什么是永佃制度,那就是将土地的所有权与土地的使用权分离,地主不再从土地征收分成的租税,而是让佃户每年付固定的田租。

这样一来,地主就免于经营性风险。

毕竟种地遇见年景不好,赔本也是很正常的。如此一来,这个制度将风险转嫁给佃户了。

当然了,佃户并非没有得到好处。

佃户得到的好处就是稳定。

什么稳定?那就是地主不可以夺佃。

也就是说,地主不干预土地经营的任何事物。甚至不能夺回佃户租种的权力。

这就形成了一田二主的模式。

在北方因为田产的问题,这样的模式还没有出现,但是这是在江南,可以说是整个大明农业最发达,精耕细作最为兴旺的地方。

才会将这个制度普遍开来。

这个制度并非始于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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