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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四章 诛仙剑(1 / 3)

在人间能偶遇上通天,不得不说是一件相当幸运的事。不过聊完了正事之后,接下来就是私事了。

秦牧看着通天,毫不客气地问了起来,“快说,鸿钧这老小子到底躲哪里去了!”

秦牧和通天说话的时候已经遮蔽了天机,因此,无论他们说什么,其他人都不可能知道。

通天看着秦牧身边的小鬼,本就勉强算作始作俑者的他,哪里会不知道这个小鬼是秦牧那风流一日的结晶?

自己的老师,这么做确实有点不厚道。硬生生在逼人家做出选择。

你是继续走无情天道,还是另谋出路。

走无情天道,多出一个儿子。不管怎样道心都会出现瑕疵。而且,不论怎么选,都几乎没有一个完美的答案。

杀了秦轩,血肉之情,尤其是如秦牧这般身份,他的血肉一旦身死,在那一瞬间属于秦轩的因果就会纠缠秦牧。而且是生生世世,不死不灭。

可放弃这条已经走了千万年的路又谈何容易?

通天虽然是鸿钧最喜欢的弟子,对鸿钧从来都是敬仰之情。这一刻,也对秦牧感到抱歉。

通天说道,“老师自从千年之前算计前辈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有现身。至少我是没有见过他了。”

秦牧叹了口气,“罢了,不知道就不知道吧。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等我空下来先把他的紫霄宫拆了。”

通天面露苦色,“前辈,那紫霄宫,如今是我住的。”

秦牧蛮不讲理起来,“怎么,父债子偿都没听说过?再说了,我拆了地方还需要经过你同意?”

通天连连摇头,只能说,“不敢不敢。”

秦牧哑然失笑,三清之中,以通天性子最直。没那么多弯弯肠子,也没有那么虚假伪善。

这样纯粹的性子,让他后来居上。同样也最受鸿钧和秦牧二人喜欢。

对于自己喜欢的后辈,秦牧向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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