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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铁案(4 / 6)

认为此人有充足理由伪造鱼腹诗,目的是免了乌鳢之役。

而自己的儿子柳盼,年初时迷上吃鲢鱼鱼头汤,不知怎么的就认识了李笠,还让其专门捕捉鲢鱼,然后让小吏拿着鲢鱼去常来食肆,让那里的厨子做鱼头汤。

这种小事,柳偃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但现在看来,十分不妥。

鱼腹藏书一事略过不提,就说李笠接近官眷,动机不明,加上年前白石村有人逃亡,家在白石村的李笠,又与逃亡之人关系密切。

不仅如此,李笠也和常来食肆东主马青林有明面上的来往....

种种迹象表明,李笠受马青林指使,在鄱阳暗地里活动,策应刘敬躬妖党。

譬如,可能是李笠从中牵线,鼓动同村的梁森等人逃亡,去向不明,这些逃户极有可能加入了刘敬躬聚拢起来的贼人群体。

接着,马青林指使李笠想办法接近官眷,以接近柳盼为契机,伺机下毒,毒死父母官,以便弄得郡中大乱,配合刘敬躬造反。

这一切,都有人证物证,马青林及其手下也已招供,即便李笠嘴硬,怎么打都不招,也不妨碍案情真相大白。

柳偃仔细看完案情,却不急着下结论,而是看向面前等待垂询的郡游军尉。

郡游军尉张行,已经将整个案件的案情审问清楚,并将相关人员及亲属拘捕在狱,其中也包括李笠的家人。

现在,面对内史的询问,张行条将若干疑问一一作了回答,条理清晰。

柳偃对张行的回答很满意,但还是没有下结论。

原因有两个,其一,整个案件的侦破感觉太顺利,各种人证物证俱全,这种几近于‘应有尽有’的情况,让柳偃反倒有些嘀咕。

其二,就是郡游军尉这个职务。

郡游军尉,郡分职吏名,虽然是吏,但权力不小,一举一动,牵涉甚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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