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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对质(3 / 5)

,属下未在李笠所住小院水井搜到什么独眼石龟。”

“这不可能!我把石龟放到井里了!”李笠说完,向柳偃请求:“明府,请派人去小人租住的住处,在水井里搜一搜。”

林夏听到这里,愈发觉得莫名其妙,因为他从没有什么独眼石龟。

突如其来的线索,也许会让案情有变化,柳偃很快便安排人出发,去案发前李笠住处搜查水井,然后问李笠:“这是怎么回事?”

“明府,事情是这样的...”李笠开始讲述一段‘秘密’。

之前,他去常来食肆送鱼,无意间看见食肆伙计林夏将一个石龟,放入食肆后院水井里。

当时他以为这是镇井玄武,毕竟常有人往井里放石龟,确保水井井水干净、好喝。

李笠租住的小院也有个水井,井水有些浑浊,水打上来之后,要静置一段时间才变清,据说放了镇井玄武,水质就会变好。

然而镇井玄武要花钱买,于是囊中羞涩的李笠便起了心思,将林夏所放石龟偷走。

放在自己住处的水井里。

石龟上有文字,李笠认不全,不过勉强认得几个字。

一段是‘金刀大吉’,一段是‘林夏’二字。

石龟上刻着‘林夏’,无非是表明石龟的归属,所以李笠不以为意,但现在想来,有些可疑,因为‘金刀’不就是指代‘刘’字?

安成刘敬躬,不就是妖党的首领么?

听得李笠这么一说,柳偃若有所思,而林夏急了眼:“我从没有过石龟!”

李笠冷笑:“有没有,一会便知。”

李笠租住的院子距离郡廨不是很远,柳偃派出去的人不一会便回来,果然带回一尊湿漉漉的石龟,有吏员将石龟背上刻着的字誊抄下来,上呈。

柳偃看过后,让佐官们传阅抄文,负责做记录的书佐刘德才,也得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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