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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事实(2 / 4)

“知道这是为何?”李笠又问,薛月嫦想了想,回答:“缺好钱? 所以陌就短了。”

“还有? 有的奸商,故意用短陌交易,就是把七八十文,当做一百文花,占便宜。”

“这是原因之一? 还有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李笠说完,然后在不放下记事簿的情况下? 用双臂将薛月嫦搂在怀中。

让对方背靠自己的胸口,面朝前? 一起看着眼前记事簿上的内容。

“我仔细研究了几年,发现一个事实? 短陌是当前经济规律下必然出现的一个结果? 无论钱够不够用? 都会出现。”

他不管薛月嫦听不听得懂,仔细说起自己的发现。

以江州南昌为例,讲解“陌”的不同定义。

在江、郢州等地,一陌在70至80文之间浮动,这在商旅聚集的地方尤其明显。

而江州豫章郡郡治南昌,是很典型、很“传统”的商旅云集、百业兴盛之地。

城里各行各业,对陌的定义就有差别。

李笠之前做了调查,整理的数据如下:

一陌,在南昌官府那里,是77文,为“官用”。

到了城里的各市集,一陌是75文,相比官用,少了2文。

这少了的2文,等于是行商缴纳的过税。

城里市集内商品交易,譬如鱼、肉、菜的买卖,所用钱,一陌为72文,相比市集通用短陌少了3文。

少了的3文,是坐贾缴纳的住税。

若是奴婢、牲口买卖,一陌为68文,相比77文的“官用”,扣了2文过税、3文住税,以及4文牙契税。

牙指的是牙郎(中介),契即契约。

若是雇人佣书,一陌为56文,相比奴婢、牲口买卖的短陌,少了12文。

这12文当中,4文为新的牙契税、3文为新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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