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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孔方兄与大师兄(3 / 6)

对现有寺庙的和尚进行评定。

各地官府根据“评审团”的评定结果,对相关寺庙的和尚发放度牒。

度牒发放数量是有限的,评定之后无法获得度牒的僧尼,立刻还俗。

若还俗僧尼无家可归,朝廷会有专门的机构,为其解决“就业问题”。

李笠对此次度牒的发放数量进行了控制,具体实行“比例制”。

譬如,某个寺庙有和尚两百人,评审团评审后,认为其中一百八十人合格,但是,度牒数量,按百分之三十发放。

于是,这合格的一百八十人当中,只有五十四人可以获得度牒,其余一百二十六人,连同那二十个评定不合格的人,全都要还俗。

剃度,也得经过官府许可,发放度牒后才能正式出家。

如此一来,等度牒制实行后,梁国境内僧尼数量,第一阶段会大幅减少。

第二,实行佛学定期考核制,由高僧组成的几个“评审团”,定期按范围对各自范围内寺庙的和尚进行考核。

若这些和尚考试不及格,那就意味着“没有慧根”,和佛祖无缘,必须还俗,免得挤占宝贵的度牒名额。

如此制度,就是解决佛寺“只入不出”导致僧尼数量渐增的问题。

第三,实行寺庙分级制,把几个有名的大寺庙,立为各“派系”的顶级寺庙,其他寺庙依次分级。

什么级别的寺庙,可以拥有多少僧尼,都有规定。

与此同时,各级别的寺庙,可以拥有多少免税田也有规定,超过数量的田地,意味着超过僧尼自给自足的需要,必须向朝廷足额交税。

寺庙不可以有奴婢,但可以雇佣佃农种地,佃农的数量,不允许超过寺庙僧尼的数量,雇佣契约,必须在当地官府留档。

第四,寺庙不许经商,但可以经营逆旅(客栈),可以有偿佣书、造像,但造像不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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