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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元亨利贞(3 / 5)

考虑到边疆州的情况(需要以刺史、郡守、县令官位来拉拢地方豪强),地方行政区划以及职权三分的改革,要分阶段、分地区逐步实行。

另外,随着均田制的推行,府兵制也会慢慢向各地推行,于是,旧有的都督区制度,也会改革。

当然,这是下一阶段的改革,饭要一口口吃,吃得太快会噎着。

这就是李笠“新君登基”后要烧的几把火,目的是加强中枢对地方的控制,避免地方官大权在握以至于尾大不掉。

出发点是好的,但可以预见,改革后的机构数量和各项开支,不减反增。

而且,地方官府行政、司法、军事一分为三,必然出现三个体系之间的扯皮、推诿等内耗,导致办事效率下降。

严重的话,甚至可能误事。

但李笠依旧要执行这一改革,因为自晋以来的许多制度,其实已经腐朽,不再符合时代潮流,必须改。

不改的话,新朝不过是换汤不换药。

“免费的,其实是最贵的。”李笠说道,将手中厚厚的资料放在案上,“要想有专业的服务,对基层加大控制,必须舍得对应的开支。”

“地方官,文武双职,下马管民,上马管军,军政、民政一把抓,是为了降低行政成本,高效收租赋,更有力的对付地头蛇。”

“否则手中没兵,租赋收不上来,说的话没人听,甚至,连小命都难保。”

“毕竟,许多豪强大户,动辄千户聚居,私兵数百上千,随时都能让没有兵的地方官出意外。”

“而对于收入微薄的朝廷来说,想要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就得投钱粮,然而囊中羞涩,只能怎么省钱怎么来。”

“为了避免军政、民政一手抓的地方官做大,实行定期轮换,这倒没错,奈何,地头蛇还是压不住,税收不上来,清查不了隐户。”

“但是,现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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