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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爱好和平(6 / 12)

应极快,抬手就是一枪,正中此人眉心。

七百年的岁月,他有的是机会,把一些日常技能,堆加到满点。

枪法这种日常技能,在法力不断退化的时代,几乎所有的修士,都会选择苦练一下,以图保命之用。

拳术和枪法,有一段时间非常流行。

胡欢的枪法,虽然说不上什么天生枪感,神乎其技,但却是战斗中磨练出来,圆熟老辣,是正经的军用技巧。

开枪杀了一人,胡欢就没有再遮掩,反手拔出了另外一把枪,双枪齐射,打空了两个弹匣后,又用最快的手法,换了两个弹匣继续打空。

房间内的人,没容他第三次换弹匣,一个全身着火的人,猛然冲了出来,一拳轰向了胡欢的面门。

胡欢吹了一声口哨,身子滴溜溜一转,躲开了对方如斯猛烈的一撞,右手臂瞬间膨胀,从下到上,狠狠挥拳,把对方打的飞了起来。

“一阶职业者!”

“你跟我一个暴徒,玩什么肉搏啊?”

对方是元素族系的元素学徒,掌握的异能跟火焰有关,但这种异能虽然操纵火焰,威猛无匹,但肉身其实仍旧脆弱,并不比其他族系更强大。

只要能够不畏火焰,战士族系除非是遇到了巨人族系,又或者天魔外物神通某些肉身向的途径,还真就没有对手。

一拳把对手轰起来,胡欢快速的换了弹夹,先给这名元素学徒补了四发子弹,然后又冲套房内开枪,再次把弹夹打空。

很有威严的男子,身上的名牌西装狼狈不堪,他刚才翻滚躲避子弹的时候,撞翻了几个酒杯,山上洒了不少红酒。

他还不是最倒霉的,如今房间里,只有三个活人了。

另外两个都是职业者,一个全身泛起银光,宛如金属一样,若不是他挡住了最后一波子弹,威严男子只怕也被胡欢击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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