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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 假使良知尚存(3 / 4)

告向被害人恳求,恳求其允许自己与恋人结婚,而被害人之后的一系列行动再次表明,他根本不是一个父亲,只是一个因为嫉妒而疯狂的男人罢了。

彼时,他不是被告的父亲,而是一个放弃做父亲的责任与尊严,堕入畜生道,丧失了理性与人性的男人。

他的全部行为,仅仅只是遵从最原始的兽性。

刑法第200条合宪的基本理由,是人伦道德。

而在这件事情里,违反人伦道德的人究竟是谁?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能分辨——就是被害者!

难道这样一个人还能被称为父亲吗?

还应该被作为尊属受到刑法第200条的保护吗?

这样的行为是人类普世道德原理吗?

因此,对于本案中被告的行为,如果各位法官还要坚持认为应该适用刑法第200条,并且认为这条法律合宪的话,我想请问,我们设立宪法的目的何在?”

青木凉介抬头望了一眼最高法院的穹顶,接着看向面前的法官们,

“作为律师,我曾经无数次向往过走上最高法院的场景。

当我今天早上来到这里,看到法院门前铭刻着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时,我更加坚定了这是一个公正而神圣的地方。目前为止,我也依旧希望这是真的。

我也恳请你们能够尊重这句话。”

他抿了抿唇,深吸一口气,

“……最后,我想为……我的语气道歉。

我从始至终并将一如既往地……对这里怀有无限的敬畏。民选官员代表了民意,而最高法院始终不渝地闪烁着我们灵魂与良知的光芒。

无论刑法200条是否能被认定违宪,我的良知绝不会同意对这样一个沉默的受害者执行死刑。

我希望你们也能拥有这份良知,我们真的不必沦落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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