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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可恨之人的可怜之处(2 / 4)

打埋伏。

小混蛋手里有票,而且极好面子,到时候一定会去,而且会大大方方的亮相,凭他暴躁的性格,他决不会束手就擒,只要他反抗,就趁机干掉他,还能算正当防卫!

不得不说,李援朝布了一手好局。

虽然只见了一面,可他已经把小混蛋的性格吃死了,他做了两手准备,不仅报了案,还放出风来,说他李援朝没死,正满世界找小混蛋复仇呢……

以小混蛋的凑性,现在知道李援朝没死,又听了那些风言风语,怎么可能猫着不出来?

小混蛋本名叫周长利,和李奎勇曾住在同一条胡同里。

当年李奎勇练摔跤时,周长利还是个很瘦弱、胆小的孩子,经常受别的孩子欺负,每次都是李奎勇替他打抱不平,后来李顺发和别人换了房,两人才断了联系。

这三年来,李奎勇的大名已经传遍了全国,而曾躲在他的羽翼下的这个当年胡同里最不起眼的老实孩子,竟成了大名鼎鼎的小混蛋,连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顽主们都谈虎色变……

李奎勇在这候了好几天了,他准备见见小混蛋。

他知道李援朝那些舆论攻势一出来,周长利铁定按捺不住,短期内必然会跑来身躯“拔份儿”,无非是想表明他的勇气,压根儿没把他们放在眼里!

李奎勇在这等,倒不是为了全前身的那段义气,而是因为他后脖子上炸开的那根二踢脚,借刀杀人这手,确实阴损了些。

好歹给人指条活路不是?

天色将晚,众鸟归林,小楼里飘出了饭菜香味,街上静悄悄的。

李奎勇摇摇头,又白等了。

正要往回走,街角忽然冒出一个人影,朝他迎面走来。

这是个中等个子的青年,他戴着一顶放下的护耳的皮帽,脸上严严实实蒙着口罩,双手插在裤兜里,似乎是散步。

就在两个人擦肩而过的时候,那人突然一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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