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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1章 【图谋他人的优质物业】(3 / 4)

自己也生了一子一女;

吴光耀自己需要好的物业,完全可以在1966年到1967年购买,所以这次机会就让给李翠吧。

..........

社会上的一些人常会说这样的话:

“社会上的钱全部聚拢在银行了,银行还会没有钱?”

“你家这么有钱,是开银行的吧?”

银行的人常会以这样的话来回敬:

“那些钱怎么可能是我们的?”

“我们不过是替储户保管而已!”

若是让廖宝珊来回答这个问题,他会怎么回答呢?

他显然不会说:“储户的钱,就是我廖家的钱!”

但是,廖宝珊的实际行为,显然有这个嫌疑。

当然,他并不是把储户的钱直接据为己有,他仅仅是挪用;

廖宝珊的银行本身是恪守信用,存取自由,从未发生不兑付储户取款的事情。

但凡商业银行都要挪用储户的存款,以钱生钱——贷款给他人,然后连本带息收回,这是一般商业银行的盈利之道;

但是廖宝珊不同,他的挪用是先把银行的钱转到自己名下,然后用于自己的投机事业!

别的银行是间接投资,他是直接投资——自己贷给自己,大炒物业。

这种行为,银行业是不允许的;

港岛虽然没有立这样的法(欧美有),但是所有银行都恪守这样的准则。

所以一些同行就说廖创兴虽然是银行,但是做事风格却是银号,行事没有银行的稳健。

再加上廖创兴银行为了拉存稿,不顾行业规矩,大肆提高存款利息;

特别是对于100港元到1000港元左右的储户,利息更是给的高。

别以为别人是傻子,大额存稿不给高利息,这正好说明廖宝珊的聪明。

一般大额存款的人,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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