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豌豆文学>科幻灵异>美漫修仙实录> 第一百一十八章 资本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一百一十八章 资本(1 / 7)

谎言与狡诈之神,约顿海姆皇族后裔,阿斯加德第二顺位继承人,北欧神话中诸神黄昏的幕后黑手,洛姬,就这么简简单单地在地球出道了。

而她的出道方式也颇为简单,用钱砸,用很多钱砸,用多到无法想象的钱去砸出一条巨星道路。

一般而言,世界上的偶像培养模式可以分以下几种类型。

以日韩为例,他们的流水线式造星工厂颇为成熟,整个造型过程大致可分为三步,选秀、培训、出道。

比方说韩国著名的sm公司,每年都会通过大型选秀比赛,从民间挑选足够优秀的青少年,再加上星探推荐,集齐一批练习生,集中起来进行全方位培训,包括且不限于声乐、舞蹈、形体、主持。

在经历3-10年的专业练习生培训周期之后,从千军万马中闯过独木桥的幸存者会被正式签约为艺人,与其他艺人一同出道,在公司策划下,量身定制团队形象、人设、作品,开始步入正轨。

但是演艺公司是为了盈利的,造星历程的漫长时间跨度,以及造型过程中所付出的巨额投入,这都算是风险成本,最终都要按照“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原则,从艺人身上搜刮出来。

日韩演艺公司会与艺人签订极为严苛的长期合同,尽可能压榨对方,甚至会制定极其繁琐的管理条例,限制艺人的人身自由。

将艺人当成盈利机器,当成摇钱树,尽可能搜刮利益,这就是日韩演艺公司所要做的。

甚至于,某些演艺公司还会将艺人当成一种“资源”,如果涉及大金额的资本谈判,那么被卖身合同限制的艺人,很可能真的会被打包送上资本巨头的床铺,卖一回身。

顺带一提,男女不限。

如果有心去搜集资料,不难发现很多日韩艺人在成名之后都会想方设法与原公司脱离关系,甚至不惜拿出巨款,也要为自己赎身,将自己从压榨合同中解放出来。

不成佛便疯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