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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大乾的司法独立(2 / 4)

和,想以此制衡人治。

把王安石那群学生的权利限制住,让他们再想折腾商人时没那么容易。

不过王安石和他学生对此难不难受,秦构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很难受。

虽然有了那个法司之后,大乾还是没有形成司法,立法,执法三权分立的法治局面,依旧还是以人治为主。

但毫无疑问是向法治迈出了一大步,各项律法一定会越来越完善,那些什么青天大老爷见律法规定得太宽,全凭自己心意断案的情况也会越来越少。

至少王安石那群学生在想罚那些偷税漏税的商人,必须要上报法司才能处罚。

并且大乾朝廷上已经有官员开始商讨以前只要不缴一文钱税就要流放的法律实在是过于严苛,要按照偷税漏税的具体额度决定处罚措施。

总之有了法司后,大乾的官员手里的权利无疑是在法律限制之下了,至于秦构这个皇帝的权利,尽管现在没人敢去想那方面的事,甚至连东厂执法和处罚的权利都没人提。

可秦构清楚,随着那法司一步步发展,迟早都会有官员开始想把东厂限制在法律的框架内,之后说不定还会给他搞一出王在法下。

不提他当了那么多年皇帝,滋生了多少对权利的欲望,单就是他想完成自己亡国的目标,就不能让那些官员把他困在笼子里。

然而他还没有胆子把那么多官员的意见硬顶回去,这法司可以立,一些话他必须说在前面,表明自己的态度,防止有人把一些大逆不道的想法提出来。

所以在那些朝廷大员奏对的时候,秦构就开口道:“这设置法司的事,朕思虑良久,感觉还是利大于弊,此事可以为之,只是众卿认为谁可以任这法司使一职?”

吕仲出声道:“臣认为御史中丞李错可胜任此职,李大人近年查处犯官无数,定罪时有理有据,犯官都心服口服,担任法司使当然再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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