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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4 / 10)

一些主观性的证言不可取信。

周徽嵐想了想,提醒道,“其实你们可以按时间顺序来看,这个是诡辩不了的。”

周徽嵐所说的这点被记录在案,徐秋兰气闷。

“除此之外,还有别的证据吗?”

“有,有一封信。”李桂兰连忙进屋,将当年周海带回来的那封信拿出来。

“你当初说你是被骆峰打晕的,这个大家周家内部的人都知道,都可以作证。惠兰的遭遇说明了你在说谎,你为什么会说谎,为了掩盖你的罪行吗?”周永善指出他前后矛盾的点。

周海脑子迅速地转动着,“其实我没看到打晕我的人,但谁醒来后看到这样一封信,都会以为动手的人是骆峰吧?这话不对,是我想当然了,我在此道歉。”

“刚才惠兰侄女不是说笔迹鉴定吗?这封信搞不好就是周海本人写的,让他去做一下笔迹鉴定呗。如果鉴定出来是他,那就没跑了。”旁边的兄台又在提醒了。

严公安有点意外,“你们还知道笔迹鉴定?刑侦中确实有这项手段,但是是在去年才成立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有教学。很可惜的是,我市并没有相应的人才和资质的鉴定机构,只有京市才有。不过立案了,我们也会将它送检的,可能需要的时间有点长。”

周徽嵐一直留意周海的表情,提起这封信,他太过平静了,即使提起笔迹鉴定,他都是一副无关痛痒的模样,显然并不害怕这个。那么这封信很有可能并不是他写的,而是他请人代写的。

但有一点漏洞,正如她刚才说过的,人贩子可不会知道骆峰,更不会以为原主与骆峰有什么,写出那封信的人肯定是熟人。周徽嵐提出这点。

两位公安也认可这个观点,看向周海的眼神就带了质疑。

“惠兰堂妹,为了你自己的利益,你也会说谎的。”周海开始反击,“或许这封信不是你写的,但可以是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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