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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合伙(上)(6 / 7)

那么多年,其实也是做过大买卖的。

那是七八年前的时候,郑大刚打听到洛川有家老宅子的地窖出东西了。

找了两个好友,郑大刚将那老宅子的东西给包圆了,当时总共花了三十万,哥几个一人拿了十万。

三十万买到的东西不多,一套老红木家具,一幅民国时期的画,一坛子袁大头,另外都是一些不值钱的杂碎。

老红木家具和袁大头一共加起来卖了十二万,郑大刚原本以为这次买卖是要亏钱了。

但让郑大刚没想到的是,那幅民国的画里面,居然藏着三幅扇面。

那会的郑大刚也在古玩行混了好几年了,知道画中藏画,所藏之物一定不简单。

当时郑大刚正躲着敬时珍呢,没敢找他鉴定,哥三直接去了京城的一家拍卖行。

那家拍卖行倒是挺正规,给的鉴定结果也不错,这三幅扇面是明吴门派画家陆治的作品。

哥三也没什么变现的渠道,就将扇面委托给那拍卖行进行秋拍了,并且签署了个协议。

协议上注明,除了佣金为拍卖所得的百分之十五之外,拍卖行前期进行的宣传费用,还要占拍卖所得的百分之十。

这加起来就是百分之二十五了,最后三幅扇面一共拍了三百二十万,单是拍卖行就拿走了八十万。

再去掉拍卖的税费,哥三分钱的时候一算,每个人才分了七十万左右,反而没有拍卖行拿的多。

后来这事被敬叔知道了,把郑大刚找去臭骂了一顿。

那时郑大刚才知道,如果用公司的名义委托拍卖,通常佣金最多在百分之五左右。

就算加上税费和宣发的费用,给拍卖行的钱也能控制在百分之十的样子。

如果交给敬时珍去委拍,这个费用还要更低,拍卖行宰的就是那些不懂行的个人委拍者。

郑大刚虽然是吃一堑长一智,但后面却是没有捡漏的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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