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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一章 治天下比打天下更难!(2 / 7)

的礼治也未必就全是糟粕而没有好处。

事实上,很多礼治被打为糟粕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其缺点,而是因为礼治跟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冲突。

举个例子,大明现在各地都有一大堆工坊,这些工坊当中有的以,有的以女工为主,也有的是男工女工都要用陌生、适龄男女能够接触到的机会相对于没有工坊的时候大大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有男工和女工互相看对眼了,怎么办?

礼治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法治则讲究的是对单个自然人权利的保护——按照礼治,如果双方当中有一方的父母不同意这门婚事,都意味着双方之间得黄铺子,而从法治的角度来讲,自由恋爱本身就是自然人应有的权力。

是不是产生冲突了?

这还仅仅只是第一层的冲突。

接下来要面临的就是第二层冲突——工坊主们会支持礼治还是法治?….这种事情其实想都不用想,工坊主们绝对会支持法治,他们甚至不惜跳起来用脚投票。

因为支持礼治就意味着要损失两个工人,而支持法治则能在最大程度上保住两个工人。

再然后就是第三层冲突——宗族与自然人之间的冲突。

这事儿其实是明摆着的,因为朱皇帝不可能强令取消或者消灭所有的宗族,哪怕朱皇帝可以强行以国法来代替宗权宗法,哪怕朱皇帝和朝堂诸公用尽手段诱使百姓们分家,也不可能完全取代宗族在乡里的话语权。

所以,宗族与自然人之间的冲突,其实就代表了宗权与国法之间的冲突。

按照传统的宗权来讲,未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就是私奔,无论男方女方都有过错,倘若其中有一方已经有婚约在身那就更是不可饶恕的大错,浸个猪笼自然也就成了理所应当的事情。

可是国法能这么规定么?

很明显,国法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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