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豌豆文学>武侠修真>这个御史能处,有事他真喷> 第四十三章 吾乃御史,有监察百官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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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吾乃御史,有监察百官之权(4 / 5)

,大周律法明文规定。若无刑部文书,下官擅自让您将档案和供词带走,便是有违大周律法。请殿下恕下官无礼。”

王晋手一挥,大量府衙衙役从外面冲了进来,将长宁公主和李青等人团团包围。

这个时候,他已经顾不上得罪不得罪公主了。

他心里也明白李桧的案子经不起推敲,全靠曹家的权势压下来。

若这份档案和供词被带走,绝对会被找出里面的漏洞。

那时候曹放这个杀人凶手会不会有事他不知道,但他王晋一定会摊上大事。

“李桧此案,多有蹊跷。本将要重审李桧,将孟旸之死查个水落石出。

王晋,你阻止不了本将。识相点就退到一旁去。”

长宁公主冷眼道。

王晋被长宁公主的眼神看的一阵胆突,知道自己已经彻底得罪了这位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公主了。

事到如今,他也没有任何退路。

上了曹家的船,一路抹黑也要走下去。

王晋梗着脖子道:“殿下,翻案重审,需经下官和通判一致决定,或是刑部重审。

殿下虽然贵为公主,又是长宁军主将,却没有权利重审经刑部审批的案件。”

王晋的话,句句离不开大周律法。

可他所行之事,却是包庇杀人犯,颠倒黑白。

这巨大的反差对比,气的长宁公主直接拔出腰间的佩剑。

一直没有开口的李青,一步踏出,双眼直视王晋。

“本官乃御史台侍御史!有监察百官之权,有受理特殊案件之权!公主无权翻案重审,那本官翻不翻的了这案,审不审的了这案?”

王晋闻言,轻蔑一笑。

监察百官之权?三公、丞相都没这权利!

受理特殊案件之权?这是刑部和大理寺的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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