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豌豆文学>历史军事>新顺1730> 第四七六章 抓与放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四七六章 抓与放(5 / 6)

、建设货栈、建造多少商船这些,这就是你们董事会的事了。”

“不过,前期的话,朝廷的督办要管的宽一些。以六年为限吧。”

“一来你们对西洋局势尚不十分了解、二来你们对南洋的事所知亦不算太多。朝廷先派一督办,既为官方督办,亦为朝廷这边所出股本的董事。前期先把规矩定下来,待数年之后,木已成舟,便将督办和董事会分开。”

“日后还是要按规矩办事的。”

“但规矩本身,还是要和你们这些股东商量的。每年的账目,也会按时公开。”

“我之所以要让你们出个底线,便是因着前期朝廷督办,万事开头难。到时候,达不到你们的心理预期,怕是要出乱子。”

“等到日后过渡期一过,贸易这边就是你们自己的问题了。出了事,赔了钱,董事会负责、股东承担,朝廷干干净净不担责任。赚了钱、朝廷也不眼红,你们只要按规矩缴税便是。”

大顺搞得这一套东西,有些新鲜,有点像是1774和1776年法案之后的英国东印度公司。

政治军事和商业分开。

政府任命总督,总督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绕开委员会和董事会做决定。而且总督兼任驻军总司令。

虽然像,但因为国情的差别,里子里完全不一样。

英国东印度公司,是一个从根本不受政府监管、到逐渐爆发了内部危机不得不求助政府、政府最终往里面掺沙子最终控制的过程。

大顺这边,则是彻底反过来。大顺这边,完全受政府监管甚至官办是常态,而刘钰要做的,恰恰是削弱朝廷对商贾阶层的全面控制。

英国的东印度公司,从创立之初,为了让商人阶层放心,其口号便是“公司绝对不会雇佣任何一个政客、绝对不会允许政府人员进入公司、也绝对不会允许政府对公司的任何管辖”。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