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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二零章 乡约村社(五)(5 / 5)

约有千金之数。遂开起三四十张绸机,又讨几房家人小厮,从小生产者跃升为资本家了。

当然,这是大明的幻想故事。

大顺的故事,则基本上是反的。拿到第一桶金的,不是海贼,就是走私贩子,没几个好鸟。

最低级的也是赵立本这样的,组织暴动偷出来金子。

不过如今这些改革地区的风气就是如此,英雄莫问出处、资本莫问来路,赵立本可不念叨那些乡约道德。

遂将自己得了钱的事,告诉了媳妇和弟弟,只说让他们不要声张。

“过几日,我将钱分开,留下给你们。我自带些钱,去高浪埠找三儿。若找得到,等我回来,咱们一同去关东,置些空地,弄些牛马,去那边种豆,过好日子。”

“若我回不来,亦或者路上出了事,你自带着你嫂子,离了这里。我看这地方,不是什么好地方,这钱又买不得土地,留在此地何用?我那边也有些过命交情的朋友,到时候自说给你们详细去处。”

“当初我犯了事,要不是三儿把自己卖了,凑得几两银子,只怕我也见不到你们了。我虽不曾学过乡约,可这道理也用不得别人教,无论生死,我得去一趟高浪埠。”

他这样说着。

赵立本的弟弟心里猛然闪过一念,或是平日里听的多了,心道:哥不曾学过,可天生就知道这般道理,这不就是圣堂先生说的圣学里的“良知”吗?

又想,若论起来,三儿当初卖了自己,去锡兰,也是因为长嫂如母养他长大。他也不曾学过圣学道理,这不也是“不虑自知的良知”吗?

这么一瞬间,他倒是对圣堂里先生们讲的良知、悟了,有了那么一丝玄妙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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