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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章 九三年(十九)(4 / 6)

花钱,没钱就得借。

借了,就只能借合法的最高利率,低了压根借不着。

借钱,又没有金山银山,拿啥还?那不就只能拿牛马羊等来还吗?

而商会在这里,实际上赚了三份钱。

借的钱,总要花了买东西,所以还是买我的东西。这是一份钱。

借的钱,得按照大顺律的顶格利息算利率,三年翻番。这是一份钱。

迁牲口的时候,牲口是按照春天定下的数量,秋天再弄走,那这一个牧期的长膘,又是一份钱。

一般来说,这种事若在中世纪,实属正常。

就和欧洲的领主和犹太人一样,借钱,不想还,那就杀犹、驱逐犹太人呗。

然而,问题在于,在这边做买卖的,可不是无力反抗的犹太人。

其幕后的资本,那都是京城的勋贵、军事贵族、御用大商人、皇族等等。

这就没办法了:想欠债不还?行啊,打进紫禁城来囚禁债主嘛。

问题不是打不过嘛。

尤其是铁路修到了张家口继续向北之后,上次叛乱火烧商铺的事一出,这边铁路直接把兵运过去,迅速平息了事端。

某种程度上讲,在蒙古地区活动的商会,就是大顺的东印度公司,而且显然还是转型前的、以商业资本主义劫夺为目标的那种原始东印度公司。

这和大顺在南洋等地的手段,就完全不同。

一个是无意识的工业资本主义思维;另一个则是无意识的商业资本主义思维。

当然,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大顺面对爪哇的土地,印度的土地,总能知道可以尝试着试试自己熟悉的办法,亩税制。

可面对着蒙古游牧区,大顺这边也着实只能如此,根本无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因为,这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那要办的事可就多了去了。

改土归流、划分牧场、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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