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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1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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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长明被搅进一桩贪污案。

纪委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有一笔二十万元的治沙资金去向不明。这钱是香港一家民间组织以捐赠的方式捐给沙漠所的,总数为六十万。沙漠所研究后,决定拿这笔钱支援沙县,培育第三代防护林,援助项目具体由郑达远落实。可是查账时却发现,沙县只收到四十万,另二十万不明去向。

龙九苗一口咬定,这钱让郑达远私吞了,说沙县的项目包括课题都由郑达远负责,别人插不上手。调查组也觉蹊跷,他们虽不相信郑老会干这事,却又一时找不出证据来排除。沙漠所的财务管理十分混乱,混乱得几乎令人发笑。表面看,每一笔资金都有审批,都有所长郑达远的签字,可细究起来,这些签字就十分值得怀疑。有一笔十五万的资金,钱花出去半年了,课题组才补交了审批报告,连同资金发放表还有发票一并由郑达远补签。郑达远也真就给签了。财务呢,只要有课题负责人的签字,有郑达远最后的审签,他们就做账。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走向,一概不予过问。甚至有些白条子,他们也拿来做账。调查组一问,他们还挺有理由:“我们多是跟农民打交道,钱都补偿给了农民,你跟农民要发票,有吗?”

而且,多的资金都是有头无尾,头尾不符。领取时是整数、大数,回来报账却是分期分批,有些甚至就是有去无回。科研所多年的习惯,评价一个课题或项目,只看这课题搞了多少年,搞出什么成果,最终是否得了奖,是否在下面推广,产生效益。至于钱的事,很少有人过问,他们认为钱是为课题服务的,搞课题就得花钱,至于怎么花,那是课题组的事,要是盯着这事儿不放,还像个科研人员?

就在调查组从乱麻一样的线索中寻找那二十万的下落时,有人突然举报,说郑达远在长达十五年的所长位子上,独断专行,大搞一言堂,任人唯亲,将财务人员换成自己的心腹,导致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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