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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1 / 5)

第一百零五天。

记忆,像坏掉的自来水龙头,源源不断送出水流,冲刷眼睛背后那根疼痛的神经。

想起冬至夜的静安寺,难得一夜清静。橱窗里奢侈品依然刺眼,街边行道树上挂着彩灯,并非为迎接亡灵,而是几天后的圣诞。街边穿梭的车流,挟带呼啸的风,吹乱她落寞的头发。

三年前,崔善辞去在广告公司的第一份工作,艳照却被前男友散布在同事圈。她换了许多职业,不是难以胜任,就是嫌工资低养不活自己,或不堪忍受上司的性骚扰。她也应聘过垄断国企与事业单位,却连面试机会都没有。

她开了家淘宝店,每夜耗在阿里旺旺,收入勉强只够付房租。偶尔被女朋友拖去夜场,在酒吧与外国男人聊天,原来她们都喜欢钓老外。可她的英语稀烂,又受不了他们身上浓烈的味道。何况她的目光毒辣,只需瞄上两眼,就能看出他们大半是穷光蛋。有人给她介绍过男朋友,四十多岁过早谢顶的家伙,还有妻子女儿,却一眼相中了她。

崔善拒绝了他。

不过,她收下了男人的礼物,一个LADY DIOR的包包。

那是她拥有的第一件真正的奢侈品。从此以后,她不停地跟各种男人见面,在高级餐厅吃饭,去香格里拉饭店的酒吧,偶尔也去海滩度假村与乡村高尔夫,每次都能收到礼物,最值钱的是块百达翡丽女表。她会拒绝大多数男人的上床请求,偶尔有看起来不错的,便遂愿共度春宵。

衣柜与鞋柜渐渐塞满,每隔两三个月清理一次,名牌包与手表挂在淘宝上拍卖,或送去二手店,足够当月的房租与生活费,还能频繁更换iPhone。崔善不再羡慕外企的白领丽人,当她们下班后卸去疲倦坐在酒吧里,露出过早衰老的鱼尾纹。她学会了抽ESSE薄荷烟,喝烈性酒却不醉,用冷酷眼光打量酒吧客人,准确分辨出深藏不露的有钱人,寻开心的穷光蛋小职员,找生意的高级野鸡,还有自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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