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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4 / 5)

金八千,带有小院,墙外有茂盛的夹竹桃,像童年住过的老宅,这是我梦寐以求的家——而不仅是房子。

我告诉所有朋友,将要远赴云南与西藏,准备开家私人客栈。我独自飞去大理,又去了丽江几天,在朋友圈发些照片,就坐长途汽车辗转回来。我更换了手机号,退出微信朋友圈和微博,QQ号也注销了,在我的整个世界,只剩下林子粹一个联系人。

我一度渴望彻底失去记忆——或者,如同我对他说的谎言:我的父母已过世,他们都是外地的大学老师,我从小跟亲戚在这座城市长大,正在自主创业电子商务——这是淘宝店的升级版叫法。

为断绝与过去的关系,我不再流连夜场,戒掉了乱花钱的毛病,还清了银行欠款,甚至没怎么用过他的钱,精打细算每一笔开销——他说使用现金是个好习惯,不要依赖于信用卡。我买的最贵的一件,是Christian Louboutin的红底鞋,高跟鞋是女人最后的朋友,不是吗?

他总是说我戴的项链太廉价了,想要买条卡地亚或蒂芙尼送给我,却被我笑着拒绝了。这枚施华洛士奇的天鹅坠子,是在大学毕业前夕,我买给自己的生日礼物。虽然,也不值几百块钱,但在我最困难的日子里,看到它就有活下去的欲望。而今只有这枚小小的水晶,依旧忠实地陪伴在我胸口。

但我对林子粹说的理由却是——要是经常更换首饰,你会没有安全感的。

其实,这个道理对男女都一样。

林子粹比我大九岁,但我不觉得是很大距离。我是巨蟹女,他是天蝎男,星座学上简直是绝配。巨蟹用情很深,但缺乏安全感,天蝎都是专一的好男人,我以为我们真的很合适啊。我心甘情愿地做他的地下情人,从不主动打电话,始终用短信联络。我们每周四次见面,大多在郊外的海边,或嘉里中心的电影院。他在我的房间过夜次数屈指可数,最晚十点必须离开。但他真的对我很好,这种好不在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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