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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165、疾速追杀!(3 / 6)

所以道无处不在,不管是个人,还是人类社会,包括天地万物都应该效法道而运行,而道法自然,返璞归真。这里的“自然”字面解为本来如此,但是道与自然规律是同一的,也即“国中四大”皆应效法自然无为而无不为的特性,从而保持自身“天长地久”。

老子所处当时东周社会,诸侯各国穷兵黩武,战乱频仍,社会之礼仪伦理已无法恢复,所以老子看透人类社会之所以会纷争不已,都是由于圣人、礼仪、法令、欲望、智慧等有为措施所引起的,正是因为社会看中名利、实力、好胜等荣誉,所以天下才会出现资源有限性的占有之争。老子因此提出回归自然,顺应无为而治、清净绝智的自然世界的规律,从而才能守弱胜强,达到小国寡民的平静生活,“民至老死而不相往来。”[11]

2、“德”

“德”是“道”在伦常领域的发展与表现,因此由道进入德是由自然秩序同向社会秩序的一道屏障,即转而论述人的行为规范。德与法都是规范社会与人的行为的约束力量,但在老子那里两者有不同的地位。老子认为,上德的本质与道之德的本质同于一,因此上德源自于“道”。老子所言之德也不同于常人所言之德。第三十八章载:“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失德,失德而后失仁,失仁而后失义,失义而后失礼。”

老子认为,上德主张无所事事,一切顺应自然,带有明显的“无为”特征,可理解为因循自然的行为规范。这种因循自然的德重生命,轻名利,持守清静,戒除贪欲,息心止行,悟道四达,自然无为,同时以百姓之心为心,将自身与自然融为一体,最后归于道。下德由上仁、上义及上礼组成,需要人实际去实行与推广,带有明显的“有为”特征,注重人为的行为规范。从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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