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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行走于人间的天使(刘小梅故意伤害案终)(3 / 5)

刘小梅双目无神,并没有念律师为他准备的辩护词,而是喃喃地问:“为什么不早点,为什么不早点?”

法庭一片寂静。早点什么?人们好像都没听明白,又好像都听明白了。但是,没人说话。

合议庭经过漫长的一个多小时的休庭之后,做出了终审判决。

被告人刘小梅,犯有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最后决定合并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欢呼声首先从记者席响起,他们认为这个案子翻过来是舆论的胜利!

辩护人微笑着和刘小梅说好好改造,早点出来!然后向法官,检察官致意,这才退场。在舆论和百姓一片喊杀的情况下,保住刘小梅的命,这已经是一场胜利,打过这个全国瞩目的案子,他相信自己的事业能够更上一层楼。

检察官们也在互相握手,拥抱。太不容易了,为了这场审判他们已经半个月没有回家了,他们和省里来的资深检察官一遍遍修改各种文件,一项项对庭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预案,一点点审查手头的各种证据。

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检察官们亲自到林家村,到林家村建筑队的工地,甚至到北路派出所寻找,访问证人,证据链上一丝丝的缝隙,都已经被他们修复。

小娇娇的所有案卷,他们可以说已经烂熟于心。终于是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个案子,翻过来了!

审判长和审判员退庭之后,省高法一位副院长就在休息室等着他们,见到他们就大声说道:“你们刚刚作出了足以写入国家法制史的判决!”

瑞城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厅。

柳鹏程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没有动,等人都走的差不多了,沈娟轻轻说:“小鹏,我们也走吧。”

柳鹏程这才站了起来,不过他没有着急走,而是站得笔直,向国徽高悬,已经空无一人的审判席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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