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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9章 今世万世(2 / 6)

的意见就迥然不同了。

丘福首先提出了异议。

他认为让归附的胡人部落与汉民杂居相处,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在他来,胡人风气剽悍,好勇斗狠,与汉人杂居,家长里短的,难免要生出一些事端,而胡人习惯于族群聚居、互相扶助,一有事情就举族出动向人讨公道,那样的话一人之事就会迅速变成一家之事,进而变成一族之事,造成极大动荡。

夏浔却认为,辽东由于工商业的发展,汉人和少数民族已经形成了一种密切合作关系,双方也习惯了由司法署和司商署来协商解决争端,故而司法权基本上已经由部落长那里收归到了专署衙门,虽然目前这只是在社会治安和经营贸易方面的管理,却已是一个良好的过渡。

地方官府的建立,可以顺利扩大司法权利,至少偶发事件,有辽东军队的存在,也足以保障对事态的控制,有问题是暂时的,利益却是长远的,如果不进行这种变革,归附部落始终拥有极大的自主权力,现在朝廷是省了不少心思,可遗留给子孙的,却是一些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爆发的大祸患。

辽东目前还有少数独立掌握着司法权的部落,那都是没有参予到辽东工商经营的、在偏远山区过着自给自足生活的小部落。而这一点在原也不例外,一些居住在僻远山区或者与大城大阜交通不便利的乡村的汉人,主导村镇秩序的主要力量何尝不是族宗长老们?这一点并不要紧。

此外,两个人也就免除强制婚嫁、免除更汉名着汉服等岐视性强制政策,以及胡人作官的各项待遇方面相持不下,两个人据理力争,丘福所主张的,其实更利于眼下的安定和平稳,但是从以往归附的部落多有发生叛离和争端来,夏浔的融合之策才是一劳永逸的法子。

行在参政陈寿泰然一笑,捻着胡须,摇头晃脑地道:“皇上,臣以为,淇国公所言,才是老成谋国之见。外夷异类,终非我族,不可以国人待之。唐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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