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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卖命(4 / 4)

长毛第一次见怎么多钱,眼睛当时就直了,大呼小叫的喊道。

他老豆是保安,晚上去码头搬货,老母是风扇厂的计件工,加在一起,一个月就挣个千八百块。

家里兄妹多,靠这点钱吃饭,全家早就饿死了。

长毛的老母见孩子们吃不饱,穿不暖,一年到头都没有一件新衣服穿。

只能一咬牙,就拉下脸面下骨场(伪足疗保健),当骨妹,这才供的起长毛和弟弟妹妹们读书识字。

长毛不是读书的材料,便跟着林怀乐瞎混,每个月往学校卖点散烟,收入也可以,起码比进工厂,当牛马挣的多,时不时还能补贴家里一点。

在港岛人心中,进社团,就是找了一份工作。

大佬就是老板,社团就是公司,准时开工,到点领钱,社团绝不拖欠工资。

例如现在,长毛就可以从林怀乐手中领取工资,和兴和的四九,照例可以从社团每月支走两千块。

当然,前提是你得上社团的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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