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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天眼原理(2 / 3)

作一样。

《法魂律》最主要的立法精神之一,就是不能利用鬼魂插手人间政治,以及民间纠纷。

在人间各大法律体系中,违法行为责任一般分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前者受到的是刑事处罚比如判刑坐牢,后者受到的是行政处罚比如治安拘留或者罚款。

而《法魂律》则规定,任何 “法师”利用鬼神、法力插手人间政治就是违反“刑法”,只是刑罚只有一项:死刑立即执行且魂飞魄散。

插手民间纠纷就是违反“行政法规”比如中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就有多种多样了,诸如堵上你的天眼,剥夺、降低你的法力和法师等级,甚至还有专门的小黑屋把你的魂魄关进去反省,时间从几天到几十年不等。很多植物人就是这么来的。

飞哥“勇救”韦碧在那次,当然违反了《法魂律》,因为《法魂律》还规定:鬼不能随便现身,更不能和正常人(“法师”不是正常人...)有接触,违反上述规定都会视情况被押送回地狱接受恐怖的刑罚直至捏碎魂魄。

但一是飞哥艺高人胆大,二是当时身处乱世,倒也没被他生前的同事或者地府方面发现。

好吧,这里就说到我痛处了。有次收拾一个大坏蛋,我就被“守门人”给发现。

好在飞哥在现任大中华区“守门人”首席大法师那能说上点话,最后我的行为责任被定性为“行政责任”,让我的技能没被剥夺,但还是被关在小黑屋反省,当了三个月植物人。

出来后还免费帮“守门人”出了几次他们不好(不敢)出面,也不好呼叫鬼差支援的工,才算了事,那又是几个十分惨烈的故事。

其实我还干过不少其它利用鬼魂或法术插手人间民事事务的事情,收拾了不少坏人。

不过你们看完我的故事后千万别转身就想办法跟“守门人”或鬼差举报我多次利用法师身份插手人间事务啊...毕竟我在此中也是运用了一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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