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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2 / 6)

情,但有个相似的英语说法,有时却被拿来用作贬义。这个英语说法就是TillDeathDoUsPart,有个电视剧集就以这句话做题目,写的都是夫妻反目,最后一方谋杀另一方的故事。

可见“至死不渝”也不一定就是好事,最好是该渝则渝,该不渝则不渝。不过还是那个老问题:谁又能把握得这么好呢?在一方看来该渝的时候,另一方可能认为不该渝,那到底照谁的做呢?

这个故事跟我以前写的故事应该是有一些不同的,不是我刻意创新,也不是我刻意突破自己,而是碰巧这个网友提供的就是一个比较不同的故事。

我是完全不动脑筋创作故事的,有人给我故事我就写,没人给我故事我就不写。我想不出为什么要创作一个故事出来,我也不喜欢看“创作”出来的故事,即便真是作者创作的,即便作者声嘶力竭地声明“本故事纯属虚构”,我也当真事来看。如果实在太“创作”了,我怎么努力都不能当真实故事来看了,那我就不看了。

我老爸对我这么积极地写这些故事是有点大惑不解的,说我应该写点比较有份量的东西,能进入文学史的东西。他觉得我现在还不如小时候写得好了,小时候写的东西,他还有兴趣找人为我出版,现在我告诉他说有人要出版我写的故事时,他觉得不可思议,因为我写的故事既不象能流行的,又不象能流传的,他不明白出版社到底是图哪一头。

我告诉他说:“有人在建议把以为代表的这类小说专门列为文学的一个分支,重点讨论,说不定以后你教文学的时候还得专门为这个分支开一个讲座呢”

我父亲说:“纪实小说早已有之,还列什么分支?”

呵呵,一语道破天机,内行是唬不住的。

我老妈很不喜欢我爸这样看轻她的女儿的,跟他文斗说:“我的艾米还在TEENAGE的年代就能写出反思格言警句的,说明她不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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