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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狼獒之战 上(2 / 5)

刚才刘川开车追杀狼群,跑出了足有几公里。现在返回到开始的营地时,却现,夜里被射杀的狼尸,都已经消失不见了,想必是被那些活着的狼当做了食物,这种动物不仅对敌人残忍,对同类也是毫无同情心,死亡或者受伤了的狼,往往很快就会变成狼群的食物,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季。

清晨的大草原非常美丽,太阳羞涩的从远处的山边探出了一角,像是还没有完全睡醒,露珠还挂在醒得早的乔冠花、苦豆花和野菊花鲜嫩的花瓣上,草原在暗与亮之间,变幻着虚与实。

远处的薄雾,给人一种迷蒙感,初春青苍的草甸,随着曲线圆润隆起的山包,袒开着鲜嫩的胸脯,在初升的太阳的慰抚下,丰腴而迷人,如果不是刺鼻的狼血味道,这就是一幅美丽的诗中画卷。

草原清晨的气温大概在三四度左右。倒不是很冷,几人在空调车里憋了一夜,也都纷纷下车来透口气,只是这地方浓郁的血腥味道,实在是没有办法再宿营了,刘川把那箱还剩了七八瓶的泸州老窖搬上了车,而周瑞已经拿着工具,在给越野车换轮胎了。

被狼牙咬爆的那两个轮胎已经完全毁掉了,车胎里夹带的铁丝都被咬断了,连补都没法补,幸好周瑞出前带了两只备用轮胎,要不然的话,就只能先把车遗弃在这里,等去到城市买到车胎才能将车开走了。

“周哥,你说那狼群会不会还回来?我听说狼的报复心是很强的……”

庄睿右手拎着把老五六冲锋枪,守在周瑞身旁,他是怕狼群再杀个回马枪,要是众人没有防备的话,肯定会吃大亏。

“没事,早上那会我把狼王射杀了,要不然狼群不会散,以后这个狼群就不会存在了,只能分成几个小狼群了。”

周瑞手上忙活着,嘴里淡淡的回答道,他以前服役的部队也带个狼字,对于狼的习性知之甚深。

“小庄,你很不错,有血性,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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