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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一十三章 人治不如体制(3 / 4)

。更没想到府衙竟会公然践踏行业规则,越级受理县衙已经在办的案件。

崔真非也欲哭无泪,刚吹捧完东主算无遗策,就闹出这么个大意外,好像显得他故意讽刺似的,老天爷这是玩他呢?小心翼翼的对李佑问道:“关于案卷东主你看…”

“不给。”李佑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道。

不给归不给,但如果府衙受理了六盐商投案,并宣判六人与案件无关,李大人一点办法都没有,也没有任何渠道可以推翻这个宣判。上司就是上司,哪有县衙否决府衙的道理?

是的,从祖宗法制上,一级管一级,不得越级申诉、受理,府衙不该这么办事。

可要知道,国朝虽然有法治,但也是人治。有些制度是衙门不想作为时的借口,比如府衙可以拿不能越级受理当幌子拒绝六盐商投案。

但若衙门想有所作为时,这些纸面制度就失去了约束力。就像这次,府衙不给县衙面子,直接接受了六盐商投案并大模大样开始审理。

请注意,府衙这不是违法乱制,这叫勤政爱民,认真负责。

说到人治,若李县尊和罗知府两人单挑,李大人虽然是下级但必然强势的完胜。无论背景、头脑、才华、体能,李大人全面占优,除非规则是比八股文和书法。李佑和府尊几次交锋的结果也证明了这点。

但县衙和府衙相比,县衙则处于绝对劣势,哪怕李佑这个县衙正堂比府衙正堂强大十倍。常言道官大一级压死人就指的是这种情况。

这就是法治不如人治,人治不如体制,放大到朝廷看,就表现为权臣可以专权乱法,但没法谋朝篡位,天子再虚也是天子。

李县尊想了半晌,才开口道:“常言道,三生不幸,知县附郭,亦或前生作恶,知县附郭,直至今曰才真切的体会到啊。罗知府终于学聪明了。”

这话语气捉摸不定,周杰希和胡振汝两人跟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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