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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八十九章 不要伤了和气(2 / 5)

佑说出一个“但是”。

“但是他不该起了贪念,犯下贪赃之罪。国法当前,臣不得不慎重,仔细查得大明律。若丁某如他所供,山东司知晓纵容,那确为监守自盗,计议从前功绩,或可相赎,故而免其死罪,只罢官追赃,籍没家产。”

要说听到前面几句,众人还猜测李佑是不是有什么新的阴谋,但后面这几句可就是实打实的奏请免除丁大人的死罪并从轻发落了。

君无戏言,臣向君奏请也无戏言,话出了口后,可不是开玩笑的。便当即有人想道,莫非李佑穷极律例,是为了给丁运使一条生路?

两淮盐案的案情十分重大,要说难判的原因,既有人情上的因素,也有技术上的因素。

想判丁大人死罪,需要扎实的律例条文为依据,叫人挑不出理,否则诛杀一个非谋逆的高官不是那么好杀的。

但想给丁大人生路,同样需要从律例条文中找出最有力的依据,同样不能让人挑出理。几亿斤私盐的数量级摆在这里,不杀又说不过去。

所以说,此案从技术角度讲也是难点很多,两面不讨好,怎么判都有不是之处。但李佑却别有心机,给了丁大人两个选项,将死罪和非死罪的条件明明白白摆出来,叫丁大人自行选择。

看似冷酷,但又何尝不是暗暗指出了一条明路帮丁运使脱离死罪?不然丁运使也未必晓得怎么办才能确定不死,有的选总比没得选好。

李佑若真想杀掉丁大人,根本不必给什么选项,直接引用大明律中的受财枉法条文和官员贩运私盐条例,丁大人便必死无疑了。

想至此,颇有些人忍不住感慨道,真瞧不出李大人也是面冷心热啊…从这个角度看,他确实才干出众,难怪升官升得快,若做事都有这个水准,想不快也难。

立在班位中的卢尚书也松了口气,老尚书还真担心李佑对丁运使穷追猛打、不死不休。

但是武英殿大学士彭春时依旧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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