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豌豆文学>历史军事>奋斗在新明朝> 六百四十三章 何苦如此纠结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六百四十三章 何苦如此纠结(2 / 5)

上的最高裁决衙门。尚知县固然是官员,行为也很出格,但本质上仍旧是钱债纠纷,刑部不出面查,还能推到哪个衙门去?

如果李佑还担任提督五城御史,以他的能力只怕早就将京师民事案件大权独揽了,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顺水推舟的让他去头疼,可惜可惜,冯尚书接了旨意后暗暗感慨道。

朝议散了,群臣各自出宫,路上少不得谈论起今日朝会这桩知县跳金水河的奇事。朝廷中有的是精明人,稍加揣摩并互相议论佐证,便纷纷猜出了很多细节。

尚知县肯定是遭到债主强力逼债了,不然不会如此极端。官员借债的很多,但一般不会被强力逼债,如果真遭遇强力逼债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被债主认为失去还债能力。

庸俗的说,就是此人宦海前途无望或者由于各种原因在任上迟迟挣不到钱,这就叫失去还债能力。

估计那尚老知县乃有功之臣,自以为升职在望,所以照着老传统借债在京师活动,等升官之后再想法子还债。

但世事难测,天下之事不如意者十之**,看尚老知县那年纪,八成是让吏部考评为年老致仕了…那可真是一道晴天霹雳,家境清贫之人彻底退出官场就意味着丧失“还债能力”,借给他钱的债主估计也着急了,所以才会加紧逼债。然后尚老知县便忍无可忍、不堪其辱,愤而在朝觐天子之日投河自尽。

议论到这里,众官员不禁唏嘘不已。一个有功勋的官员,却被潜规矩和商家逼到跳河,不能不生出兔死狐悲之感,物伤其类啊。

李佑出了午门,径自来到东朝房去看望尚知县,作为一起战斗过的老相识,礼节上“应当”如此。

然而老知县已经不在了,李佑向当值之人打听,却得知尚知县已经被大学士们下令送回了住处,听说他住在东城淮泗会馆。

李佑叹道:“尚大人与我算是有过同僚之义,怎能弃之不顾。”随即又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