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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3章 兰芳共和国(3 / 4)

间存在于南洋婆罗洲(现印度尼西亚占据称加里曼丹岛)上的海外华人所创立的第一个共和国,也是亚洲历史上的第一个共和国。

1770年,广东梅县(今梅州市区)的客家人罗芳伯在东南亚西婆罗洲(今西加里曼丹)坤甸成立了“兰芳公司”,是个类似于东印度公司的含有政治色彩的团体组织。

1777年,罗芳伯将“公司”改为“共和国”,以东万律为首都“兰芳大统制共和国”建立。这一年定为兰芳元年。

兰芳共和国建立时,第一任总制是陈兰伯,第二任总制是罗芳伯。兰芳大统制名称,取之于此;亦有人因第二任总制罗芳伯而称其为方伯共和国。

1777年,罗芳柏根据当地人民的意见,以东万律为首府,着手建立“兰芳公司”,并组织“兰芳大总制”共和国。在他管辖下的110万民众一致拥戴他,称他为“大唐总长”,敬称为“芳伯”。

刚刚建国,罗芳伯就派人回清朝觐见乾隆皇帝请求称藩,但清廷以海盗匪巢视之,并未接受这个南洋华人在海外建立的国家。为此,罗芳伯郁郁而终,临终前他还交代国民,无论今后谁为国家领导,归顺大清之心决不可变。

当时罗芳伯等人想要归顺清朝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想找到一个强大的靠山。当时的东南亚并不平静。荷兰殖民者在1596年就侵入印尼,1602年成立了具有政府职权的“东印度公司”,不断在印尼诸岛进行侵略扩张。荷兰殖民者一直对兰芳共和国虎视眈眈,并不断派兵侵扰。罗芳伯等国家领导人认为,如果仅仅依靠兰芳小国的力量,很难抵抗荷兰殖民者,只有借助清朝的力量,才可以镇住荷兰人。

兰芳的这一举措起到了一定效果。罗芳伯向清朝称藩的愿望虽然未能实现,但清政府最终同意与兰芳共和国开展贸易。兰芳也借助此点,向外制造假象,宣称兰芳已经是清朝的藩国。此举果然唬住了荷兰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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