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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1章 雷霆手段(3 / 5)

正言辞说道:“同志们,今天召集大家,只安排一项工作。15天期限到了,根据前期大排查掌握的线索,截止目前还有6.12万人没有主动腾退违法获得的各类保障房。

机会给过他们,可惜他们不珍惜,冥顽不灵、死不悔改,视法律为无物,那么没什么好说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我宣布:9月29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障房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各市为执行行动第一责任人,书记、市长亲自挂帅,亲自部署本地执法行动,省纪委、省住建厅成立9个督查组,指导各地市大执法行动,省公安厅、省高院、省高检、省审计厅等执法部门全力支援执法行动,尤其是法检两院,要依法查封违法所得各类保障房。

下面,我具体强调几点:第一、加大了对弄虚作假和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处罚力度,有关人民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帮助他人违规获取各类保障房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由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第二、申请人隐瞒、虚报、伪造信息的,依法收缴违规获取的各类保障房,并向社会通报,记入个人征信记录;第三、退回已承租、承购的保障性住房和已领取的补贴,处以3倍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终身不得再次申请城镇住房保障;第四、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性住房内居住的,擅自互换、出借保障性住房的,,擅自转让、抵押、出租保障性住房的,将保障性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的,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使用功能的,依法予以强制性腾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罚款。专项执法行动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受理群众举报,每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同志们,严肃查处保障房申请弄虚作假、违规分配、违规承租转租、应退未退等问题,严厉打击承租人套取、骗取保障房问题,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增进百姓福祉的现实之须和为民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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