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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发展准则(1)(1 / 4)

于小伟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组织罪一案,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随着案件的持续发酵,涉案人员之广,级别之高,让所有人为之咂舌。

于小伟刚被专案组羁押时,态度一如既往地骄横,于小伟说杨志远这是在打击报复,故意整人,我合法经营,能有什么罪?

吴彪问:“贩卖毒品是合法经营?卖淫**是合法经营?开设赌场是合法经营?私藏枪支也合理合法?请问你于小伟遵循的是哪国法律?”

于小伟狡辩,说:“金色豪庭的事情与我何干,法人代表是肖虹羽,这等事情,你问肖虹羽去,问我干吗?”

吴彪就把肖虹羽承认于小伟才是金色豪庭真正的幕后大股东的证词摆了出来。于小伟还是不认账,说这是在诬告,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吴彪再把何刚、邱建强等人的证词一一摆了出来。于小伟的气焰才没那么嚣张。

随着邱海泉、费嘉伟等逐一被省纪委调查,于海天被中纪委调查,开始认罪;李参照替于小伟抵罪入狱一案被重新提起,于小伟承认自己杀人的录音带曝光;还有肖虹羽承认自己为于海天情fu的事件经过,于小伟预感大势已去,不再是什么“合法经营,能有什么罪”,而是“谁谁谁收了我多少钱,金色豪庭为某某某提供了几次se情服务”,随着于小伟记忆力的逐渐恢复,会通市的其他漏网之鱼也一一入网,大鱼小鱼一条不留,经过清污去垢,会通的政坛终于云开雾散,开始重现原有的纯净。

随着反腐工作的一步步深入,会通又有两位重量级的人物涉案:会通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会通市的一名副市长先后被省纪委带走。此案并没有就此画上句号,全国人大会后,本省最具爆炸性的一条新闻在坊间流传开来。省委专职副书记郭建明于某天晚上被中纪委从省委带走,很显然,郭建明不可能与于小伟直接有染,他是被其他想戴罪立功的人供述出来的,至于此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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