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豌豆文学>都市言情>律师费才几个钱,你玩什么命啊!> 第二百零七章 谁有钱我们找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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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谁有钱我们找谁要!(2 / 7)

:这种事你们居然还犹豫?

公安机关当然不是什么情况都出具不予立案通知的,实际中还有受理这个程序,受理后再决定是否立案。

而更实际的一点是,很多人去报案,其实连受理都不会有,比如你以为是被诈骗了,跑去报案,人家一听就告诉你,这是经济纠纷,建议法院起诉,压根就不受理。

贾召明闻言犹豫了一下还是道:“那唐律师,你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要让我给你决定,那肯定是不行的。”

不予立案能不能给,不好给,对面这人是唐方镜,按照他的习惯,拿了这个下一步可能就去申请复议了。

复议不成下一步就会是检察院,检察院再不行直接就会去法院刑事自诉,这都有例子在。

要是普通人也就罢了,关键是他最后会把案件都发到网上,所以之前案件里的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被搞得焦头烂额……

所以只能是先报上去看看咋样。

老唐的脸上顿时阴转晴,马上笑道:“没关系的贾科长,我最近一直在林城,时间有的是,规矩我懂,三十天也等得起。”

这句话自然不是无的放矢,根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你去报案,一般三天内就要决定是否立案,《意见》里用的是原则上。

当然,这是排除其他情况,比如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很明显的经济纠纷,别人欠了你钱不还,或者是吃饭呢饭店不提供免费餐具这些,根本不会受理。

但是呢,如果是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原则上是七天。

而如果是重大疑难案件的,经过领导批准,公安机关可以延长至三十天决定是否立案,甚至在有的省份,涉及到经济犯罪的,可以延长至六十天。

而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侵犯财产权的犯罪,所以不管立不立案,最晚三十天总得给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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