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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枪炮玫瑰(3 / 6)

中华餐厅里出了一支了不起的华人篮球小队,是个吸引人的噱头。

篮球和足球这样的集体项目,都有着很深厚的社区基因,是真正的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的体育运动。

在美国,各式各样的篮球场、篮球馆遍布城市和乡村,街头篮球是比nba更为悠久的体育文化。

在球场上,不管你是什么身份,公司高管也好,建筑工人也罢,又或者像甘国阳这样是个高中生兼中餐厅外送员,一旦你上了球场,这些场外的东西都不重要,人们只在乎你能不能投篮命中,能否抢到篮板球,是否会做出漂亮的传球动作。

加利福尼亚是西海岸篮球氛围最浓厚的地区,人们崇敬那些街头的篮球英雄。

其中,北加州的街头篮球风格偏向于强硬、整体、求胜,其中以奥克兰为代表。

而南加州拥有更多的天赋,洛杉矶、圣迭戈,那里出了很多真正的天才。

旧金山的街头篮球氛围相对比较温和,cer这样的球队已经是硬派,可是和奥克兰那些野蛮人比起来,他们算温柔的。

对于甘国阳三人的挑战,史蒂夫-拉文三人理所当然答应了下来,既然他们挑战在先还赢下了比赛,肯定要接受对手的复仇战。

为此他们推掉了一支奥克兰球队的比赛邀约。

观众中有不少流浪汉、嬉皮士和边缘群体,甘国阳看到了雷蒙,还有那个伊斯贝尔,他们果然来了。

“my god,这是你们今天比赛要穿的球衣吗?”

“没错,我弟弟设计的,他真他妈的是个天才。”

甘国辉为三人专门设计的一套运动衣——就是在他们三人的背心上缝上了甘家菜馆的招牌。

胸口是招牌,背后还给三人绣上了名字,都是甘国辉开洗衣店的老妈连夜给他们整上的。

甘国阳看着陈星的球衣,后面绣着“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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