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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避凶之法(3 / 6)

讲评书的先生,有一个习惯,讲自己编的小故事时,喜欢在结尾下一道判词。

这些判词的格式并不严谨,主要是总结自己的故事梁子,顺带夹杂些私人向的感悟。

判词一出,评书就结束。

此时屋里最后一团带来温暖的火,也烧完了。

活娃娃没有了说书先生的干扰,愈发暴躁。

“哇、哇、哇”的啼哭大作,落英厅的墙壁上出现一溜婴儿的血手印。

血手印的数量在增加,手印形成的队列,向着周玄的方向延伸。

窒息的味道,形成磅礴的浪潮,向着周玄卷来。

周玄彻底平静,若是醒悟说书先生是吃瓜群众之前,他或许有那么一丢丢的紧张感。

现在明白说书先生的角色之后,他最后那点紧张感,也荡然无存了。

他是死过一次的人,知道鬼怕什么。

之所以有如此深刻的体会,和他被大货车擂了之后,两次夺舍未遂的经历有关。

当时作为魂灵的他,并不是第一时间去了牧魂城。

他当时只是接收到了某种意志,往牧魂城的方向赶路,中途,他穿过了闹市,走过了乡村。

在路上,他作为野魂,时刻都想着活下来。

夺舍重生的念头,盘踞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就像老鼠钻洞,蜘蛛结网一般,近乎于本能的驱使。

当天下午,他开始了第一次夺舍。

他那时也才知道,夺舍,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夺舍需要钻入活人的身体里,这是一个细活,过程缓慢,阻力极大,需要深深浅浅,来回捣鼓,并不能一蹴而就。

最大的麻烦是,钻入的中途,魂灵会变得极其敏感虚弱,被并不强烈的阳光一照,便浑浑噩噩,意识恍惚。

当时要不是周玄把脑袋拔出来得够早,终止了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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